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2018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5号)和湘潭市教育局《2018年秋季湘潭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潭教发〔2018〕10号)潭高社发〔2018〕3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均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结合高新区对我校教育规划布局、周边生源和交通状况和现有实际情况等因素,编制了2018年秋季我校中小学招生计划。湘潭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依据:相对就近、合理划分了我校的招生服务范围,确保我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招生原则
公平均衡,公开公正。
四、领导机构
成立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五、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片区
我校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严格按照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相关文件公示的范围进行。
(二)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登记。
1.小学新生入学。小学新生入学时需审查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依法注册入学。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产户口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按下列四个大类的生源排序,依顺序录取注册入学,录满为止。
(1)有户有房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高新区户口和房产,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高新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后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
第一种情况: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其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高新区,其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③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我校招生范围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我校招生范围但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校招生区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区域就业但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4)无户无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区居住证(已办理一年以上)和湘潭市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一年以上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上学。
2.公办初中新生入学。需审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公办初中学位不足时根据服务区内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产户口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内参照小学四类生源情况排序注册入学,录满为止。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开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基本做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到随安排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我校服务区范围内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信息证明(未就读学生除外)和湘潭市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一年以上证明等相关资料。
4.免学、缓学学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街道和高新区教育局批准,可以免学、缓学。重度残疾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少年入学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特殊学生入学。听障、智障及肢残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到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持有相应的残疾证)随班就读。
6.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执行规定班额,小学每班学生人数一律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学生人数一律控制在50人以内。
7.我校招生流程。制定方案→方案和招生简章审批→公布招生方案与招生简章→报名登记(网上或现场)→集中审核新生资料→上户现场查验→分批次审批公示→汇总上报审批(按录取类型批次造册)→申报注册→通知录取学生。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招生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校长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组织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开展招生工作,杜绝一切违纪违规行为。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计划完成,不随意变更,不擅自突破计划。
3.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小学45人,中学50人),严格控制不出现大班额问题。
4.认真做好宣传引导。要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招生政策,努力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5.招生纪律。严格遵守湘潭高新区和上级各主管部门对招生工作提出的要求。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
2018年5月30日
附件: 1.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2018年中小学秋季招生计划(学位)表
2.湘潭高新区2018年划定义务教育服务区一览表
3.湘潭高新区2018年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时间表
4.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1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2018年中小学秋季
招生计划(学位)表
单 位 |
小学 班级数 |
小学 学位数 |
初中 班级数 |
初中 学位数 |
备注 |
长郡湘潭高新 实验学校 |
4 |
180 |
6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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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2018年拟义务教育服务区一览表
(小学)
学校 |
教育服务区 |
备注 |
长郡湘潭高新 实验学校 |
月华村、法华村、云和村、西塘村、摇钱社区、新站社区、新电社区、马家河社区、国强社区、向阳农场 |
西塘、庭香两校择址重建,摇钱社区、西塘村、国强社区、向阳农场四个社区(或村)的村民子女(不含楼盘住户)可以选择区内一所小学就读 |
(初中)
学校 |
教育服务区 |
备注 |
长郡湘潭高新 实验学校 |
高新区范围内市教育局明确的邓桥村、茶园村、五一村、光华村、农联村、桥湾社区生源就读湘潭市七中(具体见市教育局招生方案),区内其他生源就读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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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湘潭高新区2018年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5月 |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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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上报招生情况与需求摸底 |
按上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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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招生方案 |
按上级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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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会议,公布招生政策、范围 |
按上级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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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上报招生方案、招生简章 |
按上级文件执行 |
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审批 |
按上级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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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年级学生情况摸底 |
收集数据尽可能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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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招生宣传(6月10日至20日) |
按上级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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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现场报名登记(6月10日至20) |
按方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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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新生现场报名登记(6月10日至30日) |
按方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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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上报报名登记情况(7月10日前) |
数据清晰及时 |
初中新生录取(7月5日至10日) |
名册报区局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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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发放入学通知书,张贴公示录取情况(8月15日前) |
真实公开、辖区张贴 |
中、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走向汇总(8月15日前) |
数据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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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招生走向汇总表(8月23日) |
按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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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申报审批(8月19-30日) |
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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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转入、转出申报表盖章、核查(9月2-6日) |
手续齐全 |
学籍申报(9月初) |
数据准确、按时上交 |
附件4:
_______________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以下内容由家长填写,学校审核登记时间:年月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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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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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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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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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省 市 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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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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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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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
省 市(州) 区(县、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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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 |
市 区(县、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 小区 栋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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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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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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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是或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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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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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工作 |
①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单位②纯打工 ③小本经营 ④投资办厂⑤自由职业 ⑥务农(请在相应栏目中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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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情况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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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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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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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 |
①建档立卡户②农村低保 ③特困供养 ④残疾(报名学生)⑤上述情况都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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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意见(产业局、人才中心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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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年级新生入学另需准备的材料:
1、拟入学儿童居民身份证校验打印件(由报名学校打印)或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复印件
3、拟入学儿童学前教育证明材料原件
4、拟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
5、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书复印件
6、如果属于下列贫困类型: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其他证明材料